(2013)安刑初字第00236号
裁判日期: 2013-08-19
公开日期: 2017-10-09
案件名称
荣燕芳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安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阳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荣燕芳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十九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3)安刑初字第00236号公诉机关安阳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荣燕芳(聋哑人),女,1980年3月8日出生于河南省安阳县,汉族,小学文化,系安阳县永和乡何营村农民,住本村。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3年4月8日被安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于2013年4月16日被安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13年5月14日被依法逮捕。指定辩护人王业成,安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安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安检刑诉[2013]30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荣燕芳犯盗窃罪一案,于2013年7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安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刘艺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荣燕芳、指定辩护人王业成、翻译人员杨耀玲、岳伶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安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1、2010年秋天,被告人荣燕芳在安阳县永和乡伍柳路冯村路口盗窃田营村田某1所骑电动自行车上的一个粉色手提包,包内有现金1000余元、一部手机(未做鉴定)、一个邮政储蓄银行卡、一个农村信用社存折。2、2011年11月14日中午,被告人荣燕芳在安阳县永和集张青电动车门市,把门市里间的箱子撬开,盗窃箱内所放的人民币1000余元。3、2012年4月18日中午,被告人荣燕芳在安阳县永和集“漂亮贝贝童装门市”趁门市无人时溜进门市,到门市桌子上将一个手提包揣到衣服内盗窃走,包内有现金几百元、手机一部(未做鉴定),后经受害人程某查找,荣燕芳通过亲戚退还了受害人手提包和包内的现金和手机。4、2012年底一天上午,被告人荣燕芳到河北省临漳县柳园镇柳园集上的中国邮政员工宿舍,盗窃高某所在宿舍内桌子抽屉内一钱包,钱包内有人民币200元左右、两张邮政储蓄卡及一张医疗卡。5、2013年4月8日15时30分许,被告人荣燕芳永和集中国邮政员工宿舍,盗窃杨某所在宿舍床上一手提包内的现金200余元,后在荣燕芳回家的途中被民警和邮政营业所工作人员抓获。公诉机关向本院提供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照片、辨认笔录及照片等证据,认为被告人荣燕芳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提请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荣燕芳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罪名无异议。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荣燕芳在2010年秋天至2013年4月8日期间五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2900多元和两部手机(未做鉴定),其中500多元和一部手机退回被害人。1、2010年秋天,被告人荣燕芳在安阳县永和乡伍柳路冯村路口一个粮食摊位前,乘被害人田某1母亲进去取面之机,盗窃田某1所骑电动自行车上的一个粉色手提包,包内有现金1000余元、一部手机(未做鉴定)、一个邮政储蓄银行卡(开户名田新海)、一个农村信用社存折。2、2011年11月14日中午,被告人荣燕芳在安阳县永和集张青电动车门市,乘被害人张某在门市外边修车,其进入到门市里面把门市里间的箱子撬开,盗窃箱内所放的人民币1000余元。3、2012年4月18日中午,被告人荣燕芳在安阳县永和集“漂亮贝贝童装门市”趁门市无人时溜进门市,到门市桌子上将一个手提包揣到衣服内盗窃走,包内有现金500多百元、手机一部(未做鉴定),后经被害人程某查找,荣燕芳通过亲戚退还了受害人手提包和包内的现金和手机。4、2012年底一天上午,被告人荣燕芳到河北省临漳县柳园镇柳园集上的中国邮政员工宿舍,盗窃高某所在宿舍内桌子抽屉内一钱包,钱包内有人民币200元左右、两张邮政储蓄卡及一张医疗卡。5、2013年4月8日15时30分许,被告人荣燕芳永和集中国邮政员工宿舍,盗窃杨某所在宿舍床上一手提包内的现金200余元,后在荣燕芳回家的途中被民警和邮政营业所工作人员抓获。现金被追回。另查明,被告人荣燕芳系聋哑人,持有安阳县民政局颁发的残疾证书、家庭困难。2013年4月8日因盗窃被安阳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认定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有:1、被害人杨某陈述2013年4月8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她在永和集中国邮政营业厅上班,单位副局长耿某到营业厅对她们说宿舍的门开着,看是否有东西被盗了,她便到二楼宿舍,发现门开着,放在包内钱包里的先进二百多元不见了,赶紧下楼,听说见有个人从楼上下去往北走了,就和耿某到派出所报案了。2、被害人程某陈述2012年4月18日中午12时40分许,其在永和集上开的“漂亮贝贝童装”门市被盗,放在桌子左边抽屉最上边那层抽屉内的黑色手提包被盗。提包内有现金六七百元,还有一部黄色直板手机。当时其从门市监控内看,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穿粉色外衣的妇女进入门市偷走的。被偷后,其就拿着录像询问周围的人,后来有人认出她是永和乡何营村的,是个聋哑人,其就到何营村去找她。过了两天何营村的一个人拿着一个破旧的包、伍佰元现金和手机都给了我。那个包不是其的,手机是其的。其觉得她是个聋哑人,听说家里也有些困难,就不再追究这件事了。3、被害人田某2陈述2010年秋天一个早上六七点钟,其和母亲王某某骑着电动自行车到家对面(伍柳路冯村路口)粮食摊去取面,母亲把电动自行车放在粮食摊门前进去取面,其回家中锁门,不到一两分钟,其锁完门回来扭头一看,放在电动自行车踏板处挂包钩上的包不见了,母亲也没见,便知道被盗了,赶紧往四周去找,也没找到。是粉色化妆包,包里有一个三星黑色直板手机,还有1000多元现金、一个农村信用社存折、一个邮政储蓄银行卡,银行卡用户名是父亲田某某的名字,当天就挂失了。4、被害人高某陈述2012年底一天上午十时左右,其下班后到单位二楼员工宿舍换了衣服出去时没有关好宿舍门,下午十六时许回到宿舍内发现放在抽屉里的钱包不见了,钱包内有两张邮政储蓄银行卡、一张医疗卡、二百元左右现金。银行卡卡号为62×××88、62×××00。5、被害人张某陈述2011年11月14日下午一点半左右,其正在其的门市前边空地上修电动车,有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来到门市转了一圈,待了十多分钟便走了,其觉得不对劲,忙回到门市一看,发现内间放钱的箱子被撬开,里面的钱不见了。忙出来追那个妇女没追到。那个妇女有三十多岁,体型较瘦,头上束着小辫。被盗的钱约有1800元6、证人耿某证言2013年4月8日下午,其到单位二楼员工宿舍,到楼梯中间时,碰见一个女的从楼梯上往下走,当时就问那个人,“你来这里干什么?”但她没有说话,“啊、啊”了几声,心里想着估计是哑巴。当走到宿舍门口时,发现其中一个宿舍门开着,感觉不对劲,就下楼到营业厅让员工看是否被盗,后杨杨某现包内现金不见了,其就和杨杨某派出所报案,并和民警一块儿去追刚才那个女的。在北环路群英桥附近将她截住,她一见到便从包里掏钱,这些钱就是杨杨某,她好像是聋哑人。然后和民警把她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7、被告人荣燕芳供述(1)2010年秋天,其在伍柳路冯村路口附近的一个粮食摊把一个放在粮食摊前的电动自行车上的手提包趁人不注意给偷走了。当时有提包内大约有1000多元现金,一部手机,还有一个邮政储蓄银行卡等物品。具体还有什么企业记不清了。(2)2011年11月份左右,其到永和集张青电动车门市,趁人不注意,到门市内间放钱的箱子撬开,把箱子内的1000多元钱拿走了,具体多少钱记不清了。(3)2012年4月份的一个中午,其到永和集“漂亮贝贝童装”门市趁着没人时进入到门市,其到一个桌子处将人家的一个手提包踹到衣服里偷走了。那个包里有几百元现金,还有一个手机。后来人家找到我的家人,我就全部退还给人家了。(4)2010年底的一天上午,其到河北省临漳县柳园镇集上的中国邮政银行员工宿舍二楼,进入到一个宿舍内,从抽屉里拿走了人家一个钱包。钱包内有200元左右现金和两张邮政储蓄银行卡,具体还有什么财物,其记不清了。(5)2013年4月8日下午15时30分许,其到永和集中国邮政储蓄营业所二楼员工宿舍用力撬开一个门上的门锁。进屋后把屋内床上一个包内的现金偷走后赶紧下楼。途中碰见一个女工作人员,其就下楼骑自行车往家走。其在回家路上被邮政储蓄银行的工作人员和民警截住,其便忙从包内将偷来的钱拿出来交给邮政储蓄的工作人员。包内有200多元的现金和一些零钱。其偷来的钱都自己花了。8、受案登记表9、被告人常住人口基本信息10、归案证明11、被害人张张某认笔录12、扣押物品清单及照片、发还物品清单13、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相关文书14、户籍证明15、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情况说明16、被害人被盗证明17、被害人情况说明18、永和派出所情况说明19、残疾证复印件证实荣燕芳听力一级。以上证据能够相互印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荣燕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2900多元,数额较大,核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荣燕芳认罪、悔罪、部分退赔,且系又聋又哑的人犯罪,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十九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荣燕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3年4月8日起至2013年12月7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吕瑞萍审 判 员 张 婵人民陪审员 王海丽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九日书 记 员 安 勇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