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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潭中民三终字第92号

裁判日期: 2013-08-19

公开日期: 2014-10-16

案件名称

上诉人刘文精、运城市中兴达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陈婷、谭友林、尹文秀、陈仔妹、谭友其,原审被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刘文精,运城市中兴达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陈婷,谭友林,尹文秀,陈仔妹,谭友其,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第六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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