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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滑刑初字第369号

裁判日期: 2013-08-19

公开日期: 2015-11-02

案件名称

钞某某、王某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滑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滑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钞某某,王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

全文

滑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3)滑刑初字第369号公诉机关滑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钞某某,女,1984���10月2日生。被告人王某某,女,1965年7月15日生。滑县人民检察院以滑检刑诉(2013)33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钞某某、王某某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于2013年7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8月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滑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刘蒙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钞某某、王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滑县人民检察院指控:1、2013年1月9日被告人钞某某、王某某伙同他人在某某村以相信“全能神”就能躲避在难等为名对该村群众进行邪教理论宣传,被八里营派出所民警查获,并对二人作了行政处罚。2、2013年4月30日上午8时许,被告人钞某某和李某甲骑电动车到被告人王某某家,与王某某见面后到王某某房间内一起向王某某的儿媳肖某某讲解“全能神”,企图发展肖某某信仰“全能神”。后被群众举报,王某某、钞某某、李某甲三人被八里营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当场从李某甲携带的挎包内检查发现有关“全能神”的工作笔记4本,储存有“全能神”内容的内存卡5个,书籍《最后的船票》一本,施舍款收据2张,宣传见证资料8份等邪教“全能神”相关物品。3、2013年5月1日,滑县公安局依法对被告人王某某、钞某某的住处进行了搜查。从王某某住处搜查发现“全能神”有关书籍11本,资料45份(张),光盘52张,资料21册(份)。为证实上述事实,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了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扣押物品及照片、鉴定意见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钞某某、王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提请依法判处。被告人钞某某、王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审理查明:2013年4月30日8时许,被告人钞某某和一自称李某甲的妇女骑电动车到某某村被告人王某某家,与王某某见面后到王某某房间内一起向王某某的儿媳肖某某讲解“全能神”,企图发展肖某某信仰“全能神”。后被群众举报,王某某、钞某某、李某甲三人被八里营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当场从李某甲携带的挎包内检查发现有关“全能神”的工作笔记4本,储存有“全能神”内容的内存卡5个,书籍《最后的船票》一本,施舍款收据2张,宣传见证资料8份等邪教“全能神”相关物品。2013年5月1日,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依法对被告人王某某住处,钞某某的住处分别进行了搜查。从王某某住处搜查发现:“全能神”有关书籍11本,资料45份(张),宣传光盘15张,复印的宣传资料若干;从钞某某的住处搜查发现:“全能神”有关书籍2本,学习笔记1本,宣传光盘52��,宣传资料21册(份)。另查明:被告人钞某某、王某某曾于2013年1月9日12时许伙同他人在某某村以相信“全能神”就能躲避灾难等为名向该村群众进行邪教理论宣传,被滑县公安局八里营派出所民警查获,并于同日对二被告人分别作了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被告人钞某某于2013年5月23日经滑县妇幼保健院检查后诊断为:宫内孕四十天。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被告人供述1、被告人钞某某的供述:2012阴历10月份八里营集大会时,一个自称李某乙的妇女(40岁左右)在八里营集上散发传单宣传全能神。她见到我,说服我相信世界会很快灭亡,只有相信全能神才能得到拯救。并且加入全能神什么东西都不要,于是我在她那里登记一下我的基本信息便加入了全能神,我至今不知道李某乙的真实姓名、真实身份等情况,只知道她40岁左右,绑了个长发,圆四方脸,���口音是本地人,她每次到我家都是骑辆蓝色电动车。加入全能神后,李某乙到过我家几次,向我讲述全能神的事,并且给了我一些全能神的资料,她给我这些资料,我自己看了一部分,里面讲的是神无处不在,只有相信神才能在世界末日得到拯救。再后来,李某乙通知我和其他人一起外出传福音,我先后在八里营秦庄、祝庄村、郭庄村、伍县村传福音,2013年元月9日和其他教友在八里营乡伍县村传福音时被公安机关抓获了。被释放后,李某乙找过我两次,还是希望我去传福音,但是由于家里管的严,也怕被公安局抓,就没去。2013年4月30日早上,李某乙让我把一个姐妹领到周安上村王某某家,我认为只是跑跑腿,不是传福音,就把那个女的领到了王某某家。我不认识那个女的。她们正在说话的时候,派出所民警到了,把我们带到了派出所。2、被告人王某某的供述��2009年底的某天下午,在我姨周某乙家在八里营乡开的车床门市里,我见了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她就给我讲关于全能神的事情,并且说世界将有很多灾难,只有信全能神才能获拯救。当时我经常和我婆婆生气,考虑到反正是没事,当时在那个女孩那报了姓名和地址,就跟着我姨信全能神了。那个女孩一直拒绝告诉我关于她的任何情况,我对她一点都不了解。此后,先后有“银心”“志华”“李某乙”这些人到我家给我讲解全能神,并且要求我去传福音。2012年阴历年底,我和八里营乡方路寨村的钞某某、罗某某等人开始到八里营乡的田庄村、祝庄村、秦庄村等村庄挨家挨户传福音、撒传单,后来在八里营乡伍县村传福音时被公安局抓了,拘留了5天。“银心”“志华”“李某乙”用的都是灵名,另外她们要求我也不要打听姐妹间的姓名、住址,我不知道她们三人的具体情况。我的灵名是“春霞”。自上次被公安机关拘留后,家里人都很反对,看的也很紧,同时也害怕被公安局抓,就很少出去。虽然李某乙找过我两次,但是一直没出去传福音,只是在家里给我儿媳肖某某、女儿周某甲讲过,还给过她们“全能神”的见证资料让她们自己看。那些全能神的资料是我姨周某乙、李某乙零星给我的,还有一部分是一个叫林某的暂时存放在我家的。这些东西刚开始我都放在我卧室里的一个编织袋里,后来就不知道什么原因,都找不到了,可能是家里人反对给我藏起来了。我认字少,文化低,有很多都没看,具体是什么书名都不知道,具体有多少也不清楚。2013年4月30日上午8点多钟我正准备外出染头,钞某某和一个妇女来到我家。钞某某问我最近都干什么了,是否还愿意跟她们传福音蒙拯救,还让另外一个妇女讲有关全能神的知识。我��我家里有小孩,家人反对管的严出不去。其它也没说什么,后来公安局的民警就去了,把我们带到了派出所。二、证人证言1、证人李某甲证言证实:我父母死的早,没什么亲人,我丈夫和别的女人好,经常打骂我,我想着没什么活路,在2010年夏天,有一天我在一个小河边,不想活了,想自尽,遇到一个中年妇女,问了我的情况,她就开导我,让我信仰“全能神”,我听她说的有道理,从那之后,我就开始信仰“全能神”。八里营乡周安上村的王某某是我家一个老亲戚,2013年4月30日早上我骑电动自行车到王某某家去,想给她传传福音,我到王某某家去了不大一会儿,你们滑县公安局八里营派出所就来了,查看了我的包,就把我和王某某,还有另外一个女的带到滑县公安局八里营派出所了。我不认识另一个女的,另外我的包里有“全能神”的一些书籍和学习笔记��还有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等一些个人物品。这些东西都被带到滑县公安局八里营派出所并且被扣押了。2、证人周某乙证言证实:我不知道什么是全能神,因为我身患多种疾病,所以信老天爷,希望老天爷保佑我。八里营乡周安上村王某某是我外甥女,我不知道她是否相信老天爷,王某某没找过我,我也没有给过她关于老天爷的资料,因为我们离得比较远。3、证人周某甲证言证实:王某某是我母亲,周国庆是我父亲。2013年4月30日早上8点多钟我妈说我妻子肖某某在听讲教,我知道又有人来我家讲全能神了,于是我打电话报警了,希望政府挽救我母亲。2009年左右我姨姥姥周某乙发展我母亲王某某信全能神的,后来,她有时搞联聚会,就是有人到我家讲课,讲课的人都是外地的,2012年年底时,我妈就开始外出传福音,后来被公安机关拘留了,我妈曾经劝我和我妻子肖某某信全能神,但我们和家人都表示不信,为此我妈对我们的态度还有所改变,有点敌视的意思,为此我们为了家庭和顺,都不敢明确反对了,有时讲课时,我们也不公开反对。自从我母亲王某某2013年元月9日因从事邪教活动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后,她换了手机卡,老号不敢再用了,也有十几天没活动,但后来就继续活动了,每隔十天半月就有人到我家讲课传教,还到我姨家姥姥家拿过“全能神”资料,有时自己空闲时就在家看全能神书籍、资料。我见过我母亲所说的“李某乙”到我家传过两三次的教。我母亲学习全能神的资料可能是在她的衣柜里,她放的比较隐蔽,具体地点我了不知道。2013年4月30日来我家传教的两个人中,年龄稍大一点的那个我没见过,是第一次来,年龄较小的那个是八里营乡附近的,看着有点有面熟。可能到我家去过。4、证人肖某某证言证���:王某某是我婆婆,她相信全能神,具体是谁发展她信的我不清楚。滑县八里营乡路寨村的钞某某也信全能神。我见过李某乙,她瘦长脸,短头发,40岁左右,1米6左右,听口音是本地的。我婆婆不仅自己相信全能神,还劝过我和我丈夫周某甲信神,我们都明确表示不信,为此弄得婆媳关系很不好。2013年上午4月30日上午8点多钟,我正在院子里干活,钞某某领个年龄大的妇女来到我家,然后我婆婆就出来了,说“来了”,钞某某说:“来了今天给她讲(指着我说)”然后我们就进了我婆婆住的那屋,进屋后,年龄大的妇女给我讲信全能神。还说着的时候你们公安局的人就来了,后来就把我婆婆、钞某某带走了。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5、证人付某某证言证实:我村邻居王某某2013年过完春节后,多次来我家给我讲世界多灾难,只有信全能神才能获拯救,还给我听MP5,���我书让我看,我知道全能神是邪教,每次都不大理她,但又是邻居,不好意思赶她,只好有意躲着她。另外有时我去王某某家串门找她儿媳肖某某,她也给我讲,还让我看一些复印的资料,我都没看。此外王某某给我的婆婆也讲过,给附近邻居都讲,基本上在村里见到人都讲,但是都没人信。6、证人周某丙证言证实:王某某是我母亲,我母亲刚开始经常和我奶奶生气,后来信了全能神,就和我奶奶和好了。她给我讲有关全能神的事,说世界有大灾难,只有信全能神才能获救,还说2012年12月21日是世界末日。我就给我母亲说,只要2012年12月21日是世界末日,谁也活不了,如果不是世界末日,我更不信。2013年春节以来我有时回娘家,我母亲给我全能神的书和资料让我看,虽然我不信,但我看到母亲那么信,家里人都反对,我也不好意思拒绝,就装着看几次,然后就借口出去不看了,她让我拿回去,我也不拿,她也经常给我兄弟媳妇肖某某讲,肖某某不信,我母亲还不高兴。7、证人曹某某证言证实:钞某某是我的儿媳,她信神,我不知道是什么神。2012年冬天她就反常了,天天往外跑,也不管刮风下雨,有时间问她干什么,她都说去赶集,直到阴历年前她被公安机关拘留才知道她信的是邪教,她回来时我还劝她,家里人劝你你不听,这下你好了吧,该改了吧。自从上次她从拘留所回来后,家里人看的紧,她确实很少外出,谁知她前两天又出去活动了。三、物证、书证1、现场照片及查获的宣传材料、施舍款收据等记载了被告人钞某某、王某某宣传“全能神”邪教的情况。2、滑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记载了被告人钞某某、王某某曾因宣传“全能神”邪教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情况。3、抓获经过记载了被告人钞某某、王某���的到案情况。4、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实际神”组织名称及使用书籍的说明记载了“全能神”邪教的由来及使用的经典书籍等情况。5、被告人钞某某、王某某的户籍证明记载了二被告人的身份情况。四、出版物鉴定书证明了从被告人钞某某、王某某住处查获的《活在肉身显现》等宣传“全能神”邪教的相关书籍系非法出版物的情况。五、滑县妇幼保健院诊断证明书及超声医学影像报告单和滑县看守所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记载了被告人钞某某于2013年5月23日经滑县妇幼保健院检查后诊断为:宫内孕四十天。以上证据已经当庭质证,证据间能够相互印证,已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钞某某、王某某利用邪教组织传播迷信思想,蒙骗群众,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因传播邪教宣传品受过行政处罚又再次传播,核其行为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且系共同犯罪。滑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钞某某、王某某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可对其酌定从轻处罚。为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公共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五项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钞某某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被告人王某某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三、违禁品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长  李红伟审判员  王献波审判员  和晓璞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九日书记员  樊云昭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