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佛中法民一终字第1948号
裁判日期: 2013-08-14
公开日期: 2014-04-03
案件名称
陈*杰与周*珊离婚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佛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陈*杰,周*珊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七十三条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佛中法民一终字第1948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陈*杰。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周*珊。上诉人陈*杰因与被上诉人周*珊离婚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2012)佛城法民一初字第158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在审理过程中,上诉人陈*杰于2013年8月14日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陈*杰撤回上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陈*杰撤回上诉。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上诉人陈*杰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徐立伟审?判?员?蔡成中代理审判员 ?舒???琴????二○一三年八月十四日书?记?员?黄金红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