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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濉民一初字第01553号

裁判日期: 2013-08-13

公开日期: 2015-02-03

案件名称

沈多多与刘世界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濉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濉溪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沈多多,刘世界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濉民一初字第01553号原告:沈多多,女,1979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教师,住安徽省濉溪县经济开发区。被告:刘世界,男,1979年2月25日出生,汉族,教师,住安徽省濉溪县。本院在审理原告沈多多与被告刘世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沈多多以刘世界已返借款双方和解为由,于2013年8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沈多多在宣判前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沈多多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900元,由原告沈多多负担。审判员  吴燕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三日书记员  张娟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