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杭萧义商初字第808号
裁判日期: 2013-08-13
公开日期: 2014-06-19
案件名称
柳艳林与沈水良、曹小芬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柳艳林,沈水良,曹小芬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杭萧义商初字第808号原告柳艳林。委托代理人陆建江。被告沈水良。被告曹小芬。原告柳艳林诉被告沈水良、曹小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7月2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王强适用简易程序于2013年8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告判决。原告柳艳林及其委托代理人陆建江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沈水良、曹小芬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原告柳艳林诉称:2011年11月起,被告沈水良陆续向原告借款。2012年8月4日,被告沈水良出具借据一份,确认尚欠原告借款132000元,并承诺该款于2013年5月1日前归还。借款期限届满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陈水良至今分文未还。另被告沈水良与曹小芬于1993年9月29日登记结婚,上述借款形成于两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现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沈水良、曹小芬归还原告借款132000元,并赔偿该款自2013年5月2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生效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损失。庭审中,原告自愿变更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沈水良、曹小芬归还原告借款132000元,并赔偿该款自2013年5月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生效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损失。原告柳艳林为支持其主张的事实,在举证期限内向本院提供了下列证据材料:1、借据1份,欲证明被告沈水良于2012年8月4日确认尚欠原告借款132000元的事实;2、结婚登记申请书1份,欲证明被告沈水良与曹小芬于1993年9月29日登记结婚,案涉借款形成于两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事实。对原告提供的上述证据,两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行使质证的权利。同时本院经审查后认为,上述证据形式合法、内容明确,与原告主张的事实具有关联性,且原告已就证据的真实性当庭作出保证,故本院予以认定。被告沈水良、曹小芬未作答辩,也未向本院提供证据。根据对以上证据的认证和法庭调查,本院认定如下事实:被告沈水良与曹小芬系夫妻关系。自2011年11月起,被告沈水良陆续向原告借款。截至2012年8月4日,被告沈水良确认尚欠原告借款132000元,并于当日出具借据一份,书面承诺该款于2013年5月1日归还。借款期限届满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沈水良至今分文未还。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沈水良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成立且合法有效。被告沈水良作为借款人,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本案借款形成于两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曹小芬经本院合法传唤,既未出庭应诉,也未提供相应的反驳证据,故被告沈水良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两被告共同偿还。综上,原告变更后的诉讼请求,证据充分,符合法律规定,且未加重两被告负担,本院予以支持。被告沈水良、曹小芬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对原告的主张及诉讼请求放弃抗辩的权利。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沈水良、曹小芬返还柳艳林借款132000元,并赔偿该款自2013年5月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本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损失,上述款项限沈水良、曹小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沈水良、曹小芬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40元,减半收取1470元,由沈水良、曹小芬负担。此款柳艳林同意沈水良、曹小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向其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在上诉期满后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为工商银行湖滨分理处,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2×××68)代理审判员 王强二○一三年八月十三日书 记 员 杨 莉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