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岐刑初字第00020号
裁判日期: 2013-08-10
公开日期: 2014-12-15
案件名称
何某某、李某某、张某某、赵某某盗窃罪、赵某甲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歧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歧山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某某,李某某,范某某,侯某某,杨某某,王某某,温某某
案由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裁判日期: 2013-08-10
公开日期: 2014-12-15
何某某、李某某、张某某、赵某某盗窃罪、赵某甲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审刑事判决书
歧山县人民法院
歧山县
刑事案件
一审
陈某某,李某某,范某某,侯某某,杨某某,王某某,温某某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