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蒙执字第1268号
裁判日期: 2013-07-08
公开日期: 2014-05-30
案件名称
秦立忠执行案裁定书
法院
蒙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蒙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秦立忠,张得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八十条
全文
山东省蒙阴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蒙执字第1268号申请执行人秦立忠,农民。被执行人张得强(曾用名张德强),职工。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3)蒙民初字第2201号民事调解书,于二0一三年七月四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于同八日前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张得强银行存款51500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于 雷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书记员 张德平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