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黄民一初字第00651号
裁判日期: 2013-07-31
公开日期: 2014-12-30
案件名称
吴健与马国静、苏俊扬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健,马国静,苏俊扬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黄民一初字第00651号原告:吴健,男,汉族,住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被告:马国静,男,汉族,住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被告:苏俊扬,男,汉族,住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本院在审理原告吴健诉被告马国静、苏俊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于2013年7月4日作出了(2013)黄民一初字第00651号财产保全的裁定。现因原、被告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且原告向本院提出了书面解除诉讼保全申请,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被告苏俊扬名下房产的查封。审判员 杨宝宏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安 丽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