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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黄民一初字第00651号

裁判日期: 2013-07-31

公开日期: 2014-12-30

案件名称

吴健与马国静、苏俊扬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健,马国静,苏俊扬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黄民一初字第00651号原告:吴健,男,汉族,住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被告:马国静,男,汉族,住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被告:苏俊扬,男,汉族,住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本院在审理原告吴健诉被告马国静、苏俊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于2013年7月4日作出了(2013)黄民一初字第00651号财产保全的裁定。现因原、被告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且原告向本院提出了书面解除诉讼保全申请,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被告苏俊扬名下房产的查封。审判员  杨宝宏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安 丽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