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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元少刑初字第2号

裁判日期: 2013-07-30

公开日期: 2014-01-03

案件名称

被告人肖顺美、林友英、林大华、邓清娣、张淑英、张世新、郑秀花、纪长芳拐卖妇女、儿童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三明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林友英,张淑英,林大华,肖顺美,邓清娣,张世新,郑秀花,纪长芳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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