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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绍新刑初字第212号

裁判日期: 2013-07-30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王甲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新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昌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甲

案由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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