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石民初字第2161号
裁判日期: 2013-07-30
公开日期: 2014-01-17
案件名称
石河子新盛电气商贸有限公司与新疆石河子天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石河子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石河子新盛电气商贸有限公司,新疆石河子天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全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石民初字第2161号原告石河子新盛电气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石河子开发区北十路17号大庙村。法定代表人许建军,系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盛朝川,新疆七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新疆石河子天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石河子市北一路4号小区228号。法定代表人马占国,系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胡海,系该公司法律顾问。原告石河子新盛电气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新疆石河子天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6月5日立案受理。依法由代理审判员陈曦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法定代表人许建军及其委托代理人盛朝川与被告委托代理人胡海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10年3月9日至2010年9月,原告与被告签订配电箱承揽合同数份,约定原告向被告供应各种型号配电箱价值共计1692710元。被告收取货物和接受发票后,陆续付款441614.27元,尚欠1251095.73元未付。原告索要未果,现起诉要求被告给付货款1251095.73元、赔偿利息损失211591.56元并承担诉讼费用。被告辩称:原、被告双方从2010年3月9日始共签订配电箱承揽合同数份,合同约定了配电箱型号及价款等,现原告供应的配电箱已全部用于天盛北区和南区工程中。经被告公司查账,账目显示被告公司尚欠原告货款1221054.13元。因原、被告签订合同中的天盛北区12#、14#宿舍楼由被告子公司石河子市广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联公司)项目经理承建,以上二楼配电箱欠款30041.6元挂账在广联公司账目中,该部分欠款应当由广联公司给付。原告计算的利息时间过长、利率过高。经审理查明:2009年,被告承建天盛北区12#、13#、14#、15#宿舍楼及天盛南区23#空压站等工程。2009年6月9日、2010年5月12日及2010年9月,原、被告签订含天盛北区12#、14#宿舍楼配电箱在内的22份承揽合同,约定原告按被告提供的图纸制作配电箱,分别以GB7251.3-2006及GB7251.2-2000验收。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照合同约定向被告提供配电箱共计价值1692710元,并依被告指示向被告开具发票1537743元及向广联公司开具发票154967元。至2011年10月12日,被告陆续付款441614.27元,余款1251095.73元至今未付,原告遂起诉。以上事实有原、被告陈述,新疆天盛实业有限公司工作联系单、22份承揽合同及进账单在卷佐证,可以认定。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承揽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合法有效。原告按被告提供的图纸制作并向被告提供配电箱后,被告应当依约履行付款的义务,未及时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故原告要求被告给付欠款1251095.73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原告虽向广联公司开具部分发票,但天盛北区12#、14#宿舍楼配电箱承揽合同的签订方仍为原、被告,已付货款均由被告支付,且天盛北区12#、14#宿舍楼的承包方亦为被告,故被告辩解天盛北区12#、14#宿舍楼配电箱欠款30041.6元应由广联公司支付的意见,本院不予采纳。原告要求的利息损失,应自被告最后一次付款即2011年10月起依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息利率月息5.125‰计算较为合理,利息损失应为134649.18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新疆石河子天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原告石河子新盛电气商贸有限公司欠款1251095.73元;二、被告新疆石河子天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石河子新盛电气商贸有限公司利息损失134649.18元(1251095.73元×5.125‰×21个月(2011年10月-2013年7月)。】以上两项合计1385744.91元,被告新疆石河子天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三、驳回原告石河子新盛电气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8982元,送达费90元,合计9072元(原告已预付),由被告负担,与前款同期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 陈 曦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日书 记 员 王雪萌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