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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绍诸执异字第28号

裁判日期: 2013-07-30

公开日期: 2014-04-02

案件名称

寿国表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法院

诸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诸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楼某,金铁英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讼法(2013年)》:第二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全文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绍诸执异字第28号异议人(即被执行人):寿国表。申请执行人:楼某。委托代理人:顾旭初。被执行人:金铁英。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楼某与被执行人寿国表、金铁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寿国表对本案执行标的提出了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异议人(即被执行人)寿国表称,异议人与楼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拟拍卖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艮塔东路257号瑞和园(北区)A16幢2单元203室房产,异议人认为:因异议人户籍所在地同山镇布谷村和睦山18号房屋系寿伟元所有,并非异议人房产,故上述拍卖房产系异议人及家庭生活所必需的唯一居住房屋,且异议人之子寿佳兴未满18周岁,仍需异议人抚养,该房产如被拍卖,异议人一家将无处居住。综上,异议人根据《最高���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向贵院提出执行异议,望审查。本院查明:申请执行人楼某与被执行人金铁英、寿国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曾于2011年9月27日签约约定,两被执行人以其所有的座落于暨阳街道艮塔东路257号瑞和园(北区)A16幢2单元203室房屋作为抵押向楼某借款,并就此办理了抵押物他项权证,本院经审理于2012年8月13日依法作出(2012)绍诸商初字第16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定:寿国表、金铁英应归还楼某借款本金1174800元,并支付自2011年12月25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的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8925元,限判决生效十日内付清;如寿国表、金铁英未能按指定期限履行义务,楼某可申请拍卖、变卖抵押房产,并获得优先受偿。后寿国表、金铁英未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楼某遂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立案后向两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责令其自觉履行执行义务,为此双方曾于2012年11月15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事后两被执行人仍然未履行义务。本院遂依法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上述房产进行查封、评估、拍卖。在执行过程中,异议人之子寿佳兴以其曾为上述房产的购买支付了首付款,于2013年4月15日对本案执行标的提出过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予以驳回。嗣后,在本院继续委托拍卖过程中,异议人寿国表再次对本院的执行标的提出了异议。上述事实,由本院(2012)绍诸商初字第1660号民事判决书、(2012)绍诸执民字第6429号民事裁定书(包括查封、拍卖)、房屋他项权证书复印件及当事人在异议听证活动中的陈述所证实。本院认为:我国《物权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债务人以不转移对其所有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本案争议房产登记的所有权人是异议人(即被执行人)寿国表及被执行人金铁英,两被执行人向楼某借款时设定了抵押,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该争议房产权登记和抵押登记均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两被执行人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对法律后果的产生是明知的。故本院的(2012)绍诸商初字第1660号民事判决书判明:如寿国表、金铁英未能按指定期限履行给付义务,楼某可申请本院拍卖、变卖抵押物即座落于诸暨市暨阳街道艮塔东路257号瑞和园(北区)A16幢2单元203室房产,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该判决是���有法律效力的。现异议人(即被执行人)寿国表称本院用以拍卖偿债的房屋系其唯一住宅,要求解除对上述房屋的查封、并停止拍卖的异议,毫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既违反法律的诚信原则,又违反我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还对抗了本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院拍卖被执行人的抵押房屋以偿债,毋庸置疑,其异议依法应予驳回。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被执行人寿国表的执行异议。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审 判 长 徐  潮  波人民陪审员 孔  玲  燕人民陪审员 何    晨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日书 记 员 ���黄珊湖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