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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宜珙民保字第80号

裁判日期: 2013-07-25

公开日期: 2015-07-16

案件名称

沈银枝与龙彬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四川省珙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珙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非诉行为保全审查

当事人

沈银枝;龙彬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珙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3)宜珙民保字第80号 原告沈银枝。 被告龙彬。 本院在审理原告沈银枝与被告龙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沈银枝于2013年7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销财产保全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沈银枝的申请符合法律相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沈银枝撤回财产保全申请。 审判员  袁德金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李玉兰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