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成执字第168号
裁判日期: 2013-07-22
公开日期: 2015-12-04
案件名称
顾海洪与王荣刚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成武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成武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顾海洪,王荣刚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全文
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成执字第168号申请执行人顾海洪。被执行人王荣刚。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顾海洪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王荣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本案需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1)成商初字第662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周生勇审判员 袁玉军审判员 张 旭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王灿东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