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兴刑初字第147号
裁判日期: 2013-07-02
公开日期: 2014-10-31
案件名称
(2013)兴刑初字第147号被告人黄瀚德、赖振球、方声旭、蒋锦萍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来宾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瀚德,赖振球,方声旭,蒋锦萍
案由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