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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临民一初字第01796号

裁判日期: 2013-07-02

公开日期: 2015-01-13

案件名称

梁某某诉韩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中止裁定书

法院

临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泉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梁某某,韩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

全文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临民一初字第01796号原告:梁某某。被告:韩某某。本院在审理原告梁某某与被告韩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被告韩某某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不能参加本案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本案待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再行恢复审理。再行恢复审理的时间另行通知。审判员  马吉中二〇一三年七月二日书记员  蒋长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