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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兴民初字第1948号

裁判日期: 2013-07-17

公开日期: 2014-11-04

案件名称

(2013)兴民初字第1948号民事判决书

法院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来宾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岳XX,罗XX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兴民初字第1948号原告岳XX。被告罗XX。委托代理人蒙国寿,广西桂中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岳XX与被告罗XX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2010年5月31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江XX独任审判,于2013年7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岳XX与被告委托代理人蒙国寿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告于2011年4月14日用位于桂中大道东XX号大地景苑房屋做二次抵押向银行贷款300000万元。因一切手续由被告代办,贷款金额全部由农业银行来宾城中支行直接打进被告的账户上。贷款进帐后,被告只付给原告138000元,扣除办理手续费12000元,被告应返还给原告150000元。因此,特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返还贷款150000元。被告辩称,原告向银行贷款300000元,并由银行存入被告的银行账户是事实。但,该贷款进入被告帐户后,被告便通过银行转帐或者付现金的方式,将全部贷款付给了原告。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经审理查明:原告与被告的妹妹罗XX于2011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好。2011年4月14日,原告用其位于来宾市桂中大道XX房屋一套作抵押向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城中支行贷款300000元。因原告委托被告为其办理贷款手续,因此,被告经原告及放款银行同意,将原告的300000元贷款直接汇入了自己的银行账户。之后,被告于2011年4月15日和2011年4月17日通过农行分别付给原告50000元和88000元。2011年11月30日,原告再找被告偿付其余贷款时,被告便叫其公司的工作人员通过银行转给原告100000元,原告收款后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写了一张借条给被告的工作人员,借条写到:今借到罗XX100000元。2012年7月,原告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被告的妹妹离婚,后因其小孩未满一周岁而撤诉。原告撤诉后,被告的妹妹罗XX于2012年8月10日又向本院起诉,要求与原告离婚,该案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于2013年4月1日依法判决准予被告的妹妹与原告离婚,并认定原告于2011年11月30日向被告借款100000元为夫妻共同债务。原告在庭审中也承认该借款,并同意在余下贷款中扣出12000元给被告作为办理贷款的手续费,被告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向法庭提交一份被告妹妹罗XX的亲笔“情况说明”,该“情况说明”称其已收到被告付给的贷款150300元,原告对该证据不予质证。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原告提交的农行个人借款凭证、借款合同、农行帐户历史明细各一份;2、被告提交的借条复印件一份;3、被告提交的“情况说明”一份;4、原、被告的陈述。本院认为:被告将原告的贷款300000元转入自己帐户后,仅向原告支付138000元,扣除手续费12000元,尚有150000元未付给原告,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未付贷款余额给原告,造成原告损失150000元,自己却在没有合法根据情况下取得了150000元。依据法律的规定,被告应将其取得的150000元返还给原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罗XX返还给原告岳XX贷款余额150000元。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债权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诉讼费3300元,减半收取1650元,由被告罗XX承担(原告已预交不再退回,被告应交部分,在交纳上述债务款时一并交到本院退给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在上诉期届满七日内预交上诉费525元,汇款: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来宾分行营业部,账号:148101040016700。逾期不交也不提出缓交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审判员  江XX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书记员  李XX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