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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靖北滩民初字第46号

裁判日期: 2013-07-10

公开日期: 2014-04-25

案件名称

杜瑛与王世瑜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靖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靖远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杜瑛,王世瑜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甘肃省靖远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靖北滩民初字第46号原告杜瑛。被告王世瑜。原告杜瑛与被告王世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审理中发现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 判 员  金 龙代理审判员  狄国军人民陪审员  张炳生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书 记 员  李艳波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