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靖北滩民初字第46号
裁判日期: 2013-07-10
公开日期: 2014-04-25
案件名称
杜瑛与王世瑜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靖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靖远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杜瑛,王世瑜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甘肃省靖远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靖北滩民初字第46号原告杜瑛。被告王世瑜。原告杜瑛与被告王世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审理中发现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 判 员 金 龙代理审判员 狄国军人民陪审员 张炳生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书 记 员 李艳波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