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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金牛民初字第7022号

裁判日期: 2013-06-27

公开日期: 2015-11-13

案件名称

孙秋林与罗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成都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孙秋林,罗勇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金牛民初字第7022号原告孙秋林。法定监护人李去非。被告罗勇。本院收到原告孙秋林与被告罗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立案调解过程之中,原告孙秋林于2013年6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孙秋林撤回起诉。审判员  林力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杨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