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西民一初字第704-2号
裁判日期: 2013-06-24
公开日期: 2015-08-07
案件名称
郑某与周某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郑某,周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西民一初字第704-2号原告郑某。被告周某。本院于2013年5月13日作出(2013)西民一初字第704-1号号诉讼保全的裁定,现因原告向本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的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一、解除对被告周某名下价值41万元的财产的查封、冻结;二、解除对原告郑某、被告周某共有的用于担保的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某小区X栋X单元X号房的查封。审判员 姜军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吴昊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