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解执字第000251号
裁判日期: 2013-05-30
公开日期: 2015-12-02
案件名称
焦作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火车站支行与马千里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焦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3)解执字第000251号马千里:本院已立案焦作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火车站支行申请执行与你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履行生效的(2012)解民初字第986号判决书所项所确定的义务,并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或支付延迟履行金,逾期不履行,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