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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绍嵊商初字第143号

裁判日期: 2013-05-29

公开日期: 2014-05-23

案件名称

广州世田液压元件有限公司与嵊州科德机床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嵊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广州世田液压元件有限公司,嵊州科德机床有限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绍嵊商初字第143号原告:广州世田液压元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旭峰。被告:嵊州科德机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钱耀军。原告广州世田液压元件有限公司与被告嵊州科德机床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2月25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由审判员舒肖玲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楼月娥、金以康参加评议的合议庭,于2013年5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广州世田液压元件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宋旭峰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嵊州科德机床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钱耀军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原告广州世田液压元件有限公司起诉称,从2010年元月起至2012年7月期间,被告陆续向原告购买调速阀。2012年10月24日,经双方对账确认,被告尚欠原告人民币131510元。现要求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31510元。被告嵊州科德机床有限公司未作答辩。原告为证明以上事实,在本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本院提供了以下证据:1、销售出库单56份,证实原、被告之间曾发生调速阀的买卖业务往来,被告均已收到原告的货物。2、增值税专用发票17份,证实原、被告之间发生业务往来,原告向被告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另,原告向本院申请对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抵扣情况进行调查,本院依法进行了调查,嵊州市国税局出具证明证实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提交认证。3、对账单1份,证实2012年10月24日,原告与被告公司的财务人员李国伟对账,被告确认尚欠原告人民币131510元。4、被告嵊州科德机床有限公司的财务账册现在嵊州市公安局控制之中,被告财务人员在账册中调取了以原告为户名的明细账,反映出至2012年7月31日,被告应支付原告的应付款为148960元。原告质证后对该证据无异议,同时说明:被告的记账中有一笔退货未作账,故应付款的数额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存在一万多元的差异。被告经本院公告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经审核认为,证据1系由原告单方制作,被告未在出库单上签收,故该证据的真实性无法查实,本院不予认定;证据2、3与证据4能相互印证,上述证据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可以作为本案认定事实的依据。经审理本院查明,原、被告曾发生调速阀买卖关系,原告供货后开具给被告1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告均已提交税务部门予以认证。后经双方对账,确认至2012年10月24日,被告尚欠原告货款131510元。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间的买卖关系主体适格,内容合法,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属合法有效,被告理应及时支付原告货款。现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131510元,理由正当,应予支持。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判决。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嵊州科德机床有限公司支付广州世田液压元件有限公司货款131510元。款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果嵊州科德机床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0元,由被告嵊州科德机床有限公司负担(款由原告先行垫付,限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径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递交上诉状之日起7日内先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3000元,具体金额由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多余部分以后退还],款汇绍兴市非税收入结算专户,账号:09×××13-9008,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逾期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审 判 长  舒肖玲人民陪审员  楼月娥人民陪审员  金以康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书 记 员  方群英本案引用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