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浙绍民重字第1号
裁判日期: 2013-05-28
公开日期: 2014-06-06
案件名称
赵义然、陈礼善等诉陈卫江、陈世明等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民事一审案件判决书
法院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浙江省绍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赵甲,陈甲,陈乙,陈丙,朱甲,朱乙,朱丙,朱丁,陈丁,陈戊,姚甲,姚乙,姚丙,谢甲,谢乙,谢丙,陈己,陈庚,许甲,陈辛,陈壬,陈癸,陈子,金甲,陈丑,陈寅,陈卯,陈辰,陈巳
案由
法定继承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第一百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