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西执字第2359号
裁判日期: 2013-04-19
公开日期: 2014-12-08
案件名称
庞某与刘某离婚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法院
莱西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莱西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庞某,刘某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西执字第2359号申请执行人庞某。被执行人刘某。上列当事人离婚纠纷一案,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莱西市人民法院(2009)西民初字第2463号判决书,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裁定如下:莱西市人民法院(2009)西民初字第2463号判决书予以执结。本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高培峰审判员 李 杰审判员 周礼建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书记员 于易辰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