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一中执字第818-1号
裁判日期: 2013-04-16
公开日期: 2016-10-13
案件名称
蒋吉友等没收财产执行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一中执字第818-1号被告人蒋吉友、于瑶犯集资诈骗罪一案,本院于2012年4月9日作出的(2011)一中刑初字第3655号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该判决书,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查封蒋吉友名下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030502房产(建筑面积163.3平米)。代理审判长 李晓芳代理审判员 林少波代理审判员 范红萍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书 记 员 曹 闯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