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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广法刑初字第5号

裁判日期: 2013-04-16

公开日期: 2014-12-16

案件名称

梅琦林等故意伤害案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法院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广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某,王某,梅琦林,甘超,王正鹏,肖晓秋,王林龙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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