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法刑初字第5号
裁判日期: 2013-04-16
公开日期: 2014-12-16
案件名称
梅琦林等故意伤害案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法院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广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某,王某,梅琦林,甘超,王正鹏,肖晓秋,王林龙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