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平执字第28号
裁判日期: 2013-04-13
公开日期: 2017-12-19
案件名称
申某某申请冀某某物权普通执行执行裁定书
法院
平遥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遥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申某某,冀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平遥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平执字第28号申请人申某某。被执行人冀某某。本院执行的申某某申请执行冀某某侵权一案,冀某某现已自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件以自动履行方式结案。审判员 许希斌审判员 郝立新审判员 郝隆梅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三日书记员 畅永亮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