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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平执字第28号

裁判日期: 2013-04-13

公开日期: 2017-12-19

案件名称

申某某申请冀某某物权普通执行执行裁定书

法院

平遥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遥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申某某,冀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平遥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平执字第28号申请人申某某。被执行人冀某某。本院执行的申某某申请执行冀某某侵权一案,冀某某现已自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件以自动履行方式结案。审判员  许希斌审判员  郝立新审判员  郝隆梅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三日书记员  畅永亮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