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3)温永碧商初字第29-1号

裁判日期: 2013-04-01

公开日期: 2014-04-01

案件名称

董晓锦与陈文斌、潘孙锋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永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嘉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董晓锦,陈文斌,潘孙锋,陈久贵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温永碧商初字第29-1号原告:董晓锦。被告:陈文斌。被告:潘孙锋。被告:陈久贵。本院在审理原告董晓锦诉被告陈文斌、潘孙锋、陈久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告陈文斌下落不明适用公告方式送达,本案需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代理审判员  黄天宇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书 记 员  叶孙国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