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温永碧商初字第29-1号
裁判日期: 2013-04-01
公开日期: 2014-04-01
案件名称
董晓锦与陈文斌、潘孙锋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永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嘉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董晓锦,陈文斌,潘孙锋,陈久贵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温永碧商初字第29-1号原告:董晓锦。被告:陈文斌。被告:潘孙锋。被告:陈久贵。本院在审理原告董晓锦诉被告陈文斌、潘孙锋、陈久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告陈文斌下落不明适用公告方式送达,本案需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代理审判员 黄天宇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书 记 员 叶孙国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