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惠中法刑一终字第107号
裁判日期: 2013-03-14
公开日期: 2017-11-29
案件名称
王金明、胡加荣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二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惠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王金明,胡加荣,王双田,胡金吾,胡建绥,朱聚喜,朱华生,朱爱红,肖先初,赵荣华,王美华,颜金莲,黄建伟
案由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