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邳刑二初字第0054号
裁判日期: 2013-03-12
公开日期: 2015-05-05
案件名称
周计旺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邳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邳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计旺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3)邳刑二初字第0054号公诉机关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周计旺,绰号“光头”,农民,住邳州市。2007年9月27日因吸毒被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人民币二千元;2008年10月16日因犯盗窃罪被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09年12月30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1年8月2日刑满释放。2012年8月13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邳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9日经邳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邳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邳州市看守所。邳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邳检诉刑诉(2012)104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计旺犯盗窃罪,于2013年2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邳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李素亚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周计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2年7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周计旺携带螺丝刀等撬别工具,在邳州市运河镇多次盗窃摩托车,涉案财物价值人民币45310元。具体事实如下:1、2012年7月4日早7时许,被告人周计旺至邳州市运河镇昌雷宾馆附近,盗窃张某的红色踏板雅马哈讯鹰125型摩托车一辆。经邳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5432元。2、2012年7月16日下午16时许,被告人周计旺至邳州市运河镇华宇佳园小区内,盗窃赵某的车号为苏C×××××的黑色林海雅马哈摩托车一辆。经邳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3478元。3、2012年7月24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周计旺至邳州市运河镇镇北二路飞翔网吧门前,盗窃戚某的车号为苏C×××××的银灰色五羊本田125型摩托车一辆。经邳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6615元。4、2012年7月30日下午15时许,被告人周计旺至邳州市运河镇世纪花园小区内,盗窃龚某的车号为苏C×××××的黑色讯鹰125型踏板摩托车一辆。经邳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7958元。5、2012年7月31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周计旺至邳州市运河镇宜必思酒店门前附近,盗窃刘某的灰色雅马哈摩托车一辆。经邳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8973元。6、2012年8月2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周计旺至邳州市运河镇金港新村小区内,盗窃孙某的车号为苏C×××××的黑色轻骑铃木摩托车一辆。经邳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1659元。7、2012年8月8日下午15时许,被告人周计旺至邳州市运河镇天山公寓,盗窃王某的黑色雅马哈摩托车一辆。经邳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6528元。8、2012年8月11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周计旺至邳州市运河镇莫泰168宾馆门前附近,盗窃周某的车号为苏C×××××的黑色雅马哈摩托车一辆。经邳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4667元。2012年8月13日,被告人周计旺被邳州市公安局运西派出所民警抓获,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上述事实,被告人周计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没有异议,并有被告人刑事责任年龄证明,被害人张某等陈述,监控录像视频光盘,扣押物品清单,现场辨认照片,邳州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意见书,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及发破案经过、抓获经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周计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论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周计旺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之故意犯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周计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2年8月13日起至2021年5月1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刘雪梅审 判 员 丁建平人民陪审员 杨士军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书 记 员 马嫣然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