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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深福法民四初字第1478号

裁判日期: 2013-03-12

公开日期: 2015-11-20

案件名称

杨敏与深圳市金登录云科技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深福法民四初字第1478号杨敏,女,汉族。深圳市金登录云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赖嵩岳。本院在审理上列原告诉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杨敏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杨敏撤诉处理。本案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审 判 长  赖国庆审 判 员  胡建军人民陪审员  丁晓晨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书 记 员  郑智钊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