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深福法民四初字第1478号
裁判日期: 2013-03-12
公开日期: 2015-11-20
案件名称
杨敏与深圳市金登录云科技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深福法民四初字第1478号杨敏,女,汉族。深圳市金登录云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赖嵩岳。本院在审理上列原告诉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杨敏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杨敏撤诉处理。本案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审 判 长 赖国庆审 判 员 胡建军人民陪审员 丁晓晨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书 记 员 郑智钊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