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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佛中法民一终字第3087号

裁判日期: 2013-12-09

公开日期: 2014-04-03

案件名称

吴xx与余xx离婚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佛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吴XX,余XX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七十三条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佛中法民一终字第3087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吴XX,男,汉族,1943年10月29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余XX,女,汉族,1951年6月20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上诉人吴XX因与被上诉人余XX离婚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2013)佛城法槎民初字第17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在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吴XX于2013年12月9日申请撤回上诉。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经审查,上诉人吴XX撤回上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吴XX撤回上诉。二审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上诉人吴XX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吴健南??????????????????????????????代理审判员彭进海??????????????????????????????代理审判员姜欣欣????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书?记?员梁泽标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