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射执字第1186号
裁判日期: 2013-12-09
公开日期: 2015-11-14
案件名称
杨学贵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法院
射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射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签发核稿拟稿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射执字第1186号申请执行人杨学贵,个体工商户。被执行人崔绍春,个体工商户。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射阳县人民法院(2013)射商调初字第007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依法受理。本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本案终结执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对(2013)射商调初字第0074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适时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刘必胜审判员 孙天华审判员 顾亮亮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书记员 边海凤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