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鄂武汉中刑初字第00088号
裁判日期: 2013-12-06
公开日期: 2014-08-19
案件名称
鄢晖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北省武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鄢晖
案由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3)鄂武汉中刑初字第00088号公诉机关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鄢晖,男,1968年10月18日出生于湖北省武汉市,汉族,高中文化,无业。因涉嫌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于2012年6月13日被取保候审。指定辩护人黄云,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律师。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以武检公诉刑诉(2013)6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鄢晖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于2013年4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13年11月2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黄灿、代理检察员高秋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鄢晖及其指定辩护人黄云均到庭参加诉讼。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限三个月。2013年9月18日中止审理,同年11月25日恢复审理。现已审理终结。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3月,被告人鄢晖通过QQ与网友“陈哥”(另案处理)联系,双方确定通过网络拍卖、邮寄方式进行象牙交易。后被告人鄢晖先后在2012年3月、5月与“陈哥”进行象牙交易并分四次采取伪报品名的方式,以“木材样品”、“运动鞋”、“毛衣、鞋子”等名义,以鄢晖和其姐姐黄某某为收件人从日本邮寄走私象牙共计5.935千克,价值人民币247294元。2012年6月13日武汉市海关缉私局抓获被告人鄢晖。公诉机关提交并经当庭宣读和出示的证据有:案件受理登记表、抓获及破案经过;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清单及照片等;报关通知、报关委托书、查验记录单及查验情况说明等书证材料;物证鉴定书等鉴定意见;证人彭某、刘某、黄某某等人证言;被告人鄢晖的供述及辩解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鄢晖采用伪报品名邮寄的方式走私象牙5.935千克,价值人民币247294元,其行为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据此,提请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鄢晖及其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不持异议,但提出,最后一次约定了1000克,但对方从境外给其邮寄象牙时超过这个数量。经审理查明:2012年3月,被告人鄢晖通过QQ与网友“陈哥”(另案处理)联系,双方确定通过网络拍卖、入境货到付款方式进行象牙交易。后被告人鄢晖在2012年5月与“陈哥”进行象牙交易并分两次采取伪报品名的方式,以“运动鞋”、“毛衣、鞋子”等名义,以其姐姐黄某某为收件人从日本邮寄走私象牙制品共计4.728千克,价值人民币197002元。2012年6月13日武汉市海关缉私局将被告人鄢晖抓获。上述事实,有检察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1、武汉海关缉私局出具抓获经过证明:2012年6月12日晚19时40分,该局民警在武汉市人民医院肠胃外科病房内发现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民警对黄某某实施控制并带回该局协助调查。20时05分,办案民警对黄某某随身行李物品进行彻底清查。同年6月13日中午11时40分,民警在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的协助配合下赴武汉市人民医院病房内对鄢晖实施现场控制。2、武汉海关驻机场办事处邮检科(2012)008号《机场办案件线索移交表》证明:2012年5月28日,邮检科关员在对一票来自日本,编号为EG079039062JP,申报名为“运动鞋”的邮政包裹检查时发现为疑似象牙两段,重约1.06千克,有违法嫌疑。3、武汉海关驻机场办事处邮检科(2012)009号《机场办案件线索移交表》证明:2012年5月30日,邮检科关员在对一票来自日本,编号为CD046770243JP,申报名为“毛衣,鞋子”的邮政包裹检查时发现,内部物品用锡纸包裹,检查后发现为疑似象牙颗粒两包,重约3.8千克,有违法嫌疑。4、武汉海关缉私局侦查处武关缉私扣字(2012)005扣押物品、文件清单证明:侦查人员在见证人的见证下,在当事人黄某某当面清点并开具了扣单,扣押疑似象牙块147块、疑似象牙摆件1件、疑似象牙挂件1个、黑色NOKIA手机TV600+1部、黑色记事本1个、名片1张、酷比魔方U11GT1个(SN:U11GT8GB12091847)、台式机箱1个。5、武汉海关驻机场办事处查验记录号为12008号《邮件查验记录单》证明:邮件申报日期为2012年5月28日,存放地点为邮局快件仓库,邮件编号为EG079039062JP,寄件人为董某某,地址为东京都港区三田2-7-21406室,收件人为黄某某,地址为武汉市武昌区三角路某小区,查验情况,2012年5月28日,邮检科关员在对一票来自日本的编号为EG079039062JP申报品名为“运动鞋”的邮政快件查验时发现,内部物品用锡纸包裹,查验后发现有疑似象牙两段。初步称重约为1.06千克。现场查验关员,建议移交缉私科处理。6、武汉海关机场办事处出具查验情况说明:2012年5月28日,机场办邮检现场查验关员进行X光过机查验时,发现一件寄自日本的,单号为EG079039062JP的包裹呈像异常,于是进一步开箱查验。打开包装,里面是两段空心圆柱形物品,一件表面打磨光滑,一件表面保持原有形态,当班关员怀疑该两段物品为象牙原牙,称重后经重约为1.06千克,遂向科长报告。7、国际邮(快)件报关通知证明:武汉市邮政速递有限公司机场报关中心2012年5月23日,通知收件人黄某某,领取EG079039062JP邮件。8、进出口物品报关委托书证明:委托人黄某某,在收到邮局寄给其的通知后,其本人填写由武汉市邮政速递有限公司代理报关,后传真寄给邮局。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快件个人物品申报单证明:EG079039062JP单证,收件人黄某某2012年5月30日以物品品名为运动鞋报关进口。有EG079039062JP邮包面单照片、邮包开包查验过程照片、鄢晖对该邮包现场指认照片均在案印证。10、武汉海关驻机场办事处查验记录号为12009号《邮件查验记录单》证明:邮件申报日期为2012年5月30日,存放地点为邮局快件仓库,邮件编号为CD046770243JP,寄件人为周某,地址为东京都中央区新川1-26-1-503室,收件人为黄某某,地址为武汉市武昌区三角路某小区。查验情况,2012年5月30日,邮检科关员在对一票来自日本编号为CD046770243JP,申报品名为“毛衣、鞋子”的邮政包裹查验时发现,内部物品用锡纸包裹,查验后发现有疑似象牙颗粒的两包。初步称重约为3.8千克。现场查验关员,建议移交缉私科处理。11、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林刑鉴字(1045)号《物证鉴定书》证明:2段疑似象牙制品的材质,根据检验与论证可以确定检材均为象牙制品,总重约为1.052千克。象牙为亚洲象或非洲象所有(亚洲象为国家Ⅰ级重点保护动物,非洲象为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IES)》附录1的物种,属于严禁贸易的物种,在中国参照国家Ⅰ级保护动物的标准执行)。本案价值为人民币43834元。12、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林刑鉴字(1046)号《物证鉴定书》证明:2包疑似象牙制品的材质,根据检验与论证可以确定检材均为象牙制品,总重约为3.676千克。象牙为亚洲象或非洲象所有(亚洲象为国家Ⅰ级重点保护动物),非洲象为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IES)》附录1的物种,属于严禁贸易的物种,在中国参照国家Ⅰ级保护动物的标准执行)。本案价值为人民币153168元。13、证人黄某某(鄢晖大姐)的证言证明:我收到的包裹是运动鞋,其中一个邮包,邮局给我寄来了《进出口物品报关委托书》和《国际邮(快)件报关通知》。由于《进出口物品报关委托书》上要填写物品名称,我当即把鄢晖找到我家来,他告知我是“运动鞋”。由于这包货物被海关抽查到了需要缴纳关税所以需要走这个程序。鄢晖打电话让我再帮他收一个从日本寄到国内来的一个邮包,之后收到了邮局给我寄来的《进出口物品报关委托书》和《国际邮(快)件报关通知》。编号为EG079039062JP的邮包寄件人是董某某,寄件地址是东京都港区三田2-7-21406室,寄件时间是2012年5月21日,寄件物品名称是运动鞋,收件人是黄某某。5月23日因为这个邮包我收到了邮局给我寄来的《进出口物品报关委托书》和《国际邮(快)件报关通知》。根据单据里面反映的是“运动鞋”,海关实际查获的是象牙制品。编号为CD046770243JP的邮包寄件人是周某,寄件地址是东京都中央区新川1-26-1-503室,寄件时间是2012年5月11日,寄件品名是毛衣、鞋子,收件人是黄某某。收件人地址和收件人电话确实是我以前向鄢晖提供的。14、证人刘某(湖北省邮政速递物流邮件处理中心报关员)的证言证明:编号为EG079039062JP的EMS进境快件查验时我在场,2012年5月28日,武汉海关邮检关员通知我到场并对上面提到的快件包裹进行查验。这个邮包申报的品名为“运动鞋”,结果发现包内有用锡纸包裹后用气泡薄膜包裹的两段物品,拨开锡纸后,发现里面是两段空心的圆柱型物品,海关怀疑为象牙。该包裹是收件人黄某某委托公司代为申报的。5月23日,我公司向黄某某邮寄了《进出口物品报关委托书》和《国际邮(快)件报关通知》,之后黄某某将填好的《进出口物品报关委托书》传真回我公司,委托书上物品名称填写的是“运动鞋”申报价为1100元。15、证人彭某(湖北省邮政速递物流邮件处理中心报关员)的证言证明:我具体负责湖北省邮政速递物流邮件处理中心国际业务。2012年5月30日,武汉海关邮检关员通知我到场对快件包裹进行查验,这个邮包申报的品名为“毛衣、鞋子”,海关通过X光机检查发现有异常,于是进一步开箱查验,发现包内有用锡纸包裹的两大包物品,拨开锡纸,里面是胶带缠着的硬壳包装纸,拆开后内有白色塑料袋装着的小碎颗粒,海关怀疑为象牙。这个包裹未委托公司代为申报,包裹的收件人叫“黄某某”,因为5月28日已经查获了一个相同收件人和收件地址的邮包里面有疑似违禁物,所以这个就没有通知当事人办理委托手续,直接查验了。16、被告人鄢晖供述:2012年3月份开始在网上接触象牙,看见有网友的象牙成品在网上卖的很贵,就想买点材料回来在家里自己动手做。我通过我的QQ在各个古玩群里发信息求购象牙材料,之后就有一个网友不知道是在哪个群里面问我需要什么样的象牙材料,并要我把电话告诉他,我就把电话号码告诉了他,他就给我打来了电话。我告诉他我的电话的同时说想加他QQ好友但他拒绝,并告诉我说他以前倒卖这个出过事,怕以后麻烦,他告诉我他人在日本,开通了国际包月长途,直接打电话更方便。他告诉我他姓陈,我就称他为“陈哥”,他讲话是广东普通话的口音。我跟他交谈象牙生意,每次都是他打电话给我。他没有告诉我他的电话。在这之后过了几天,他打电话过来问我,我就把我在“雅虎日拍网”上看中的一堆象牙小条和一堆象牙小块料的情况告诉他,因为材料在日本,我不放心,就问他能不能货到付款,经过协商,他答应了,但他提出每次购买不能低于500克,我就答应了。“雅虎日拍网”上卖象牙材料的我只知道两家“本象牙百货店”和“本象牙专营店”(“百货店”都是小材料),每一幅图都有拍卖编号,我只需要将拍卖编号告诉他就够了。我跟“陈哥”商议的交易价格跟网上的拍卖价格一样的。我跟他直接谈的是由他包邮寄给我的价格。5月下旬左右,我姐姐打电话告诉我说收到邮局寄来的报关通知有一个日本寄来的包裹要报关,我姐姐问我寄的什么。“陈哥”可能在网上看我还没收到包裹给我打电话问怎么回事,我告诉他包裹被海关扣了,要报关,问他发货填的什么,他说是“运动鞋”,于是我告诉我姐姐是运动鞋,让她填了单子回给邮局。过了几天,“陈哥”再给我打电话问我给我寄的小珠子材料收到没,我说没有,如果收到我姐姐会告诉我的。6月5日,我突然发病住进了武汉市人民医院肠胃外科并做手术,6月13日,海关缉私局来医院找我和我姐姐,我才知道这两个包裹因为都是象牙材料被海关给查扣了。两个编号分别为EG079039062JP和CD046770243JP的被扣的邮包所寄的象牙物品。因为之前我和他谈定的是货到付款,所以这两批象牙我并没有支付货款给他。但根据之前商议的价格是一个外表经抛光打磨的象牙筒按每克2.7元人民币算,另一个未经打磨按每克3元人民币算。关于被告人鄢晖及其辩护人提出,2012年5月份,向“陈哥”购买象牙重量为1000克左右,但“陈哥”实际多发货,认定其走私象牙重量应该为1000克的辩解及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鄢晖通过在2012年5月与“陈哥”进行象牙交易并采取伪报品名的方式,以其姐姐黄某某为收件人从日本邮寄走私象牙共计4.728千克,后上述走私物品被海关查扣。在上述交易中,“陈哥”与鄢晖约定货物由境外邮寄入境,买方收到货后付款,鄢晖应当对走私入境内所有象牙制品数量负责。关于走私象牙制品数量的辩解除鄢晖本人供述外,没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故,被告人鄢晖其辩护人上述辩解及辩护意见均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纳。关于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鄢晖2012年3月还曾走私象牙制品1.207千克的指控。经查,侦查机关在鄢晖住所查扣象牙制品130件,重量为1.207千克属实。虽被告人鄢晖供述上述象牙制品系走私所致,但除被告人供述外没有其他证据证实上述象牙制品系走私入境。故,公诉机关上述指控证据不足,不予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鄢晖违反海关法规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采取伪报品名邮寄的方式,从境外走私入境国家禁止进出口珍贵动物象牙制品4.728千克,且价值人民币197002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准确,但认定部分事实有误,本院依法予以纠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鄢晖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武汉海关缉私局扣押被告人鄢晖走私入境的4.728千克象牙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从鄢晖住处扣押疑似象牙块147块、疑似象牙摆件1件、疑似象牙挂件1个、黑色NOKIA手机TV600+1部、黑色记事本1个、名片1张、酷比魔方U11GT1个(SN:U11GT8GB12091847)、台式机箱1个,由该局依法处理。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长 吴 强审判员 汪海燕审判员 张正宇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书记员 胡 泊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