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深罗法民二初字第2842号
裁判日期: 2013-12-06
公开日期: 2017-04-05
案件名称
深圳市万宣实业有限公司与华润万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深圳市万宣实业有限公司,华润万家有限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深罗法民二初字第2842号原告深圳市万宣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九祥岭东区工业区第12栋第五层。法定代表人顾瀚,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刘宁,广东品然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510179548。委托代理人卿爱娣,广东品然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告华润万家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14栋5层。法定代表人洪杰,董事长。委托代理人赖智欣,广东华途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1010154857。委托代理人陈俊凯,系公司员工。本院在审理上列原告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被告双方以双方帐目尚未对清为由,申请中止对本案的审理。经审查,双方的申请符合法律有关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六)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代理审判员 赵蔚琳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书 记 员 左丹丹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