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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房民初字第12084号

裁判日期: 2013-12-06

公开日期: 2014-05-30

案件名称

钮民与周坤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钮民,周坤,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保定市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房民初字第12084号原告钮民,男,1960年3月1日出生。被告周坤,男,1987年2月7日出生。被告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保定市中心支公司,住所地:保定市天鹅西路518号华海大厦四楼。负责人徐强,总经理。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阳光部分北大街3117号。负责人乔柯岩,总经理。原告钮民与被告周坤、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保定市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隗爱卿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钮民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周坤、保险公司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钮民诉称,2012年9月24日17时30分,原告的司机于全龙驾驶小型客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房山区琉陶路西南召卫生院门前时,适有被告由东向西行驶,两车相撞,造成原告车辆损坏,于全龙受伤。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被告负主要责任,双方就赔偿为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要求被告赔偿修理费9100元,拖车费150元,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被告周坤辩称,我的车有保险,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被告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保定市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未答辩。经审理查明,2012年9月24日17时30分,被告周坤驾驶小货车(车号:冀FOXX**)由西向东行驶至房山区琉陶路西南召卫生院门前时,适有于全龙驾驶小客车(车号:京PLXX**)由东向西行驶,两车相接触,两车损坏,于全龙受伤。此事故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房山交通支队处理,确定周坤为主要责任、于全龙为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钮民将损坏车辆送到中车(北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良乡月华路分公司修理,支付汽车修理费9100元,拖车费150元。另查,被告周坤驾驶的肇事车辆在被告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保定市中心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1份,在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200000元,事故发生于保险期间内。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陈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汽车修理发票等证据在案佐证,以上证据经庭审质证及本院审查核实,可以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本院认为,被告周坤与于全龙发生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周坤为主要责任、于全龙为次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认定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被告周坤驾驶的肇事车辆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故应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被告周坤按照责任比例予以赔偿。原告钮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合理经济损失,应当根据相关证据予以确认。汽车修理费、拖车费,根据原告钮民提供的中车(北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良乡月华路分公司出具的汽车维修、拖车费发票予以确认。被告周坤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被告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保定市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判决。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保定市中心支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钮民汽车修理费二千元。二、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商业第三者责任限额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钮民汽车修理费、拖车费五千零七十五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二十五元,由被告周坤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隗爱卿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书记员  祝 婷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