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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堆执字第98号

裁判日期: 2013-12-06

公开日期: 2015-01-04

案件名称

邓跃银与拉巴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法院

堆龙德庆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堆龙德庆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邓跃银,拉巴,扎西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西藏自治区堆龙德庆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堆执字第98号申请执行人邓跃银,男,汉族,现住拉萨市。被执行人拉巴,男,藏族,现住拉萨市。被执行人扎西,男,藏族,其他信息不详。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邓跃银与被执行人拉巴追索劳动报酬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拉巴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扎西也无可供执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2013)堆执字第98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嘎玛益西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书记员 次仁白珍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