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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通民初字第16611号

裁判日期: 2013-12-06

公开日期: 2015-06-26

案件名称

尹世民与秦亮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尹世民,秦亮亮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全文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通民初字第16611号原告尹世民,男,1980年1月19日出生。被告秦亮亮,男,1983年2月4日出生。原告尹世民与被告秦亮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李宏印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原告尹世民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秦亮亮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尹世民诉称:2013年9月30日14时0分,我驾驶的小货车(车牌号:京P1GS**)停放在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南堤村西(由西向东),被告驾驶着大货车(车牌号:冀AV23**)由西向东行驶,导致两车相撞我的车辆左前部受损。后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被告负全责,事后我修车花去修车费4080元、提车费700元、交通费400元。因此事被告置之不理,故我诉至法院,请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赔偿我修车费4080元、提车费700元、交通费400元,共计人民币5180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被告秦亮亮辩称:原告主张的合理合法部分我同意承担,不合理的不同意承担。事发时我是自己给自己干活。由于是醉酒驾车,事后被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由于是酒后驾车,虽然我所驾驶的车辆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险,但是保险公司未垫付费用,我同意自己承担原告合理合法的损失。经审理查明:2013年9月30日14时许,秦亮亮酒后驾驶“解放”牌重型厢式货车(车牌号:冀AV23**)由西向东行驶至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南堤村西口时,与停在此处的尹世民驾驶的“福田”牌轻型普通货车(车牌号:京P1GS**)相撞,造成二车损坏,尹世民车内同乘人员张体琼受伤。事发后,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秦亮亮负全部责任。经抽血检测,秦亮亮体内酒精含量为200.4mg/100ml。2013年10月22日,秦亮亮被本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秦亮亮现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分所服刑。尹世民所驾驶的“福田”牌轻型普通货车(车牌号:京P1GS**)实际所有人为尹世民,事发后,该车被送往北京创新达汽车维修中心进行了维修。经核实,尹世民的合理损失为修车费4080元、移动费及人工费700元、交通费200元,以上共计4980元。上述事实,有交通事故认定书、结算单、移动费及人工费收据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在案佐证。本院认为:公民、法人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公民、法人由于自己的过错,对他人人身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秦亮亮驾驶的车辆与尹世民所驾驶的车辆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尹世民所驾驶的车辆损坏,秦亮亮负事故全部责任。因秦亮亮系酒后驾车,被判处刑事处罚,且秦亮亮系个人行为,虽秦亮亮称其所驾驶车辆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险,但是承保公司未垫付本次事故相关的费用,秦亮亮本人亦同意承担此次事故给尹世民造成的合理损失,故秦亮亮作为侵权人应当对此次交通事故给尹世民所造成的合理损失予以赔偿。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对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本案被告秦亮亮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出庭应诉,视为其放弃了质证的权利。关于尹世民主张修车费,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关于尹世民主张的提车费,即事故车辆移动费、人工费,系事故车辆托运产生的合理损失,本院予以支持。关于尹世民主张交通费,尹世民处理此次交通事故必然会产生一定的交通费,对此本院予以适当支持,对其过高请求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秦亮亮赔偿原告尹世民修车费、移动费及人工费、交通费共计人民币四千九百八十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执行清;二、驳回原告尹世民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二十五元,由被告秦亮亮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视为放弃上诉权利。代理审判员  李宏印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书 记 员  曹 萌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