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霞民保字第2号
裁判日期: 2013-12-05
公开日期: 2014-12-25
案件名称
林永富、林惠兰等与霞浦县康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前保全与非诉执行审查案件裁定书
法院
霞浦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霞浦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林永富,林惠兰,金珠敏,林云,张向智,朱月平,连小平,XX琼,XX水,林娇,谢友钦,李燕芳,江福连,林芳,郑秋,陈碧莲,汤鸣儿,刘珠凤,李寿强,郜秀桃,金兴,王玉穗,朱伟,陈幼丽,毕克进,陈秀华,胡伏强,杨爱清,陈建玉,郑德伟,陈幼茶,陈永玉,吴穗金,黄平金,吴谢喜,林生爱,林秋玲,陈辉,郭仕晓,陈宝玲,舒小琴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霞民保字第2号申请人林永富,男,1972年3月11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林惠兰,女,1973年4月18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金珠敏,男,1961年7月7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林云,女,1964年10月3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张向智,男,1964年6月15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朱月平,女,1974年5月10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连小平,男,1983年11月6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XX琼,女,1987年8月30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XX水,男,1970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林娇,女,1973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谢友钦,男,1978年9月7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李燕芳,女,1983年12月30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江福连,男,1974年2月28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林芳,女,1974年6月3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郑秋,男,1977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陈碧莲,女,1980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林惠兰,女,1973年4月18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汤鸣儿,男,1942年9月17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刘珠凤,女,1947年9月2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李寿强,男,1976年4月21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郜秀桃,女,1980年2月28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金兴,男,1972年4月28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王玉穗,女,1971年8月26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朱伟,男,1975年4月22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陈幼丽,女,1974年10月28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毕克进,男,1951年9月1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陈秀华,女,1956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胡伏强,男,1970年8月13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杨爱清,女,1972年4月28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陈建玉,女,1975年6月15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郑德伟,男,1982年7月29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陈幼茶,女,1982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陈永玉,男,1959年12月8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吴穗金,女,1965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黄平金,男,1982年9月8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吴谢喜,男,1984年5月19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林生爱,女,1986年8月28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林秋玲,男,1959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陈辉,女,1980年6月12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郭仕晓,男,1977年1月14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陈宝玲,男,1964年7月1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舒小琴,男,1966年11月6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章贵荣,男,1952年6月23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杨秀梅,女,1958年5月2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叶仕清,男,1976年2月12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李秀琴,女,1978年8月16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李年昌,男,1986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练美霞,女,1986年8月20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李丽清,女,1975年8月22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姚为养,男,1951年7月5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曾赛銮,女,1954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潘马茂,男,1977年11月6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林穗荷,女,1979年2月3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谢立华,男,1975年3月25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唐文敏,女,1976年1月28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王顺贵,男,1966年10月23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吴穗美,女,1970年8月22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黄蓉,女,1990年2月26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兰芳,女,1982年2月15日出生,畲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欧成寿,男,1975年4月21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林霞,女,1977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林康星,男,1977年3月28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张丕巧,男,1988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林德康,男,1948年6月1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程秀花,女,1951年6月19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高慧,男,1988年12月2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高新,男,1990年8月19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周进佺,男,1949年3月15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陈秀维,女,1955年2月6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李进平,男,1991年7月15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赵雄,男,1970年4月1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谢元增,男,1973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吴碧芳,女,1979年9月5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曾嵘,男,1972年10月28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徐美英,女,1981年9月26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李月平,女,1960年8月20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潘骋,男,1971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郑颖,女,1975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申请人林丽,女,1983年1月20日出生,汉族,霞浦县人,住霞浦县。被申请人霞浦县康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霞浦县松城街道龙贤社区霞富弄100号。法定代表人XX超,职务:董事长。申请人林永富、林惠兰等47户居民因被申请人霞浦县康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迟延办理房产证导致合同违约,发现被申请人有可能转移财产,于2013年12月5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100万元或查封与其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申请人已向本院提供申请人所有的坐落于霞浦县松城街道太康路康辉花园的商品房作为担保。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为便于判决的顺利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霞浦县康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00万元。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员 范 华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五日书记员 丁秋云附:主要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