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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瓜锁保字第01-1号

裁判日期: 2013-12-05

公开日期: 2014-11-03

案件名称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瓜州支行与被申请人张杰、王红真、李红亮、何天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解除保全民事裁定书

法院

瓜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瓜州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瓜州支行,张杰,王红真,李红亮,何天水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甘肃省瓜州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瓜锁保字第01-1号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瓜州支行。法定代表人黄涛,行长。被申请人张杰,男,生于1958年4月6日。被申请人王红真,男,生于1966年12月20日。被申请人李红亮,男,生于1971年7月7日。被申请人何天水,男,生于1959年8月14日。本院根据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瓜州支行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于2013年11月6日,对被申请人张杰、王红真、李红亮、何天水在信用社帐户内存款予以冻结。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四被申请人申请由本院将应偿还贷款本息直接从其帐户中扣划、转付申请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一、解除对被申请人张杰、王红真、李红亮、何天水银行存款38000元的冻结;二、扣划申请人张杰、王红真、李红亮、何天水银行存款32938.6元。本案保全费400元,由被申请人张杰、王红真、李红亮、何天水负担。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陈晨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五日书记员  陆燕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