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德中法执字第233-1号
裁判日期: 2013-12-05
公开日期: 2016-01-14
案件名称
淄博市敬业燃料有限公司与淄博市临淄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执行裁定书
法院
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德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淄博市敬业燃料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全文
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德中法执字第233-1号申请执行人:淄博市敬业燃料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淄博市临淄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鲁民终字第76号民事判决书,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按通知书履行义务,现因案情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8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淄博市临淄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所有的位于张店区温馨家园的房屋两套(1、产权证号:01-1087988,面积:69.8平方米;2、产权证号:01-1087985,面积:60.69平方米)二、依法轮候查封被执行人淄博市临淄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所有的房屋十套(位于张店区联通路的八套:1、证号:01-1088046,面积:113.43平方米;2、证号:01-1088048,面积:113.43平方米;3、证号:01-1088050,面积:113.43平方米;4、证号:01-1088051,面积:113.43平方米;5、证号:01-1088052,面积:113.43平方米;6、证号:01-1088053,面积:113.43平方米;7、证号:01-1088054,面积:113.43平方米;8、证号:01-1087953,面积:113.43平方米;位于张店区温馨家园的一套,证号:01-1087987,面积:60.69平方米;位于张店区柳泉路156号一套,证号:01-1021079,面积:357.93平方米)三、依法轮候查封被执行人淄博市临淄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所有的房产五套(位于临淄区雪宫路房产三套:1、证号:07-1055037,面积:1839.69平方米;2、证号:07-1055038,面积:685.23平方米;3、证号:07-1055036,面积:772.08平方米;位于临淄区勇士生活区两套:1、证号:07-1005599,面积:83.99平方米;2、证号:07-0003349,面积:83.9平方米)。上述财产查封期间,未经本院批准,不得抵押、转让、变卖等。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13年12月5日至2015年12月4日止。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赵趱超审判员 张志秋审判员 李战军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五日书记员 刘晓鹏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