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商梁民初字2896号
裁判日期: 2013-12-05
公开日期: 2015-06-18
案件名称
原告曹某与被告万某某某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商丘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曹某某,万某某某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商梁民初字2896号原告曹某某,被告万某某某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列当事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于2013年10月23日诉至本院。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该案事实较为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陈瑛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五日书记员 赵倩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