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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阿刑初字第07号

裁判日期: 2013-12-05

公开日期: 2019-10-23

案件名称

金某某犯挪用公款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刑事一审

当事人

金某某

案由

挪用公款;贪污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13)阿刑初字第07号 被告人金某某挪用公款、贪污一案,本院于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作出(2013)阿刑初字第07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 原刑事判决书第六页第十二行122614元、第三十三页第六行142696.93元、第三十三页第十四行142696.93元,现更正为:127154元、147082.93元、147082.93元。 审 判 长  段晓明 审 判 员  冯多祥 人民陪审员  王生文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五日 书 记 员  蔡之福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