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阿刑初字第07号
裁判日期: 2013-12-05
公开日期: 2019-10-23
案件名称
金某某犯挪用公款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刑事一审
当事人
金某某
案由
挪用公款;贪污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13)阿刑初字第07号 被告人金某某挪用公款、贪污一案,本院于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作出(2013)阿刑初字第07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 原刑事判决书第六页第十二行122614元、第三十三页第六行142696.93元、第三十三页第十四行142696.93元,现更正为:127154元、147082.93元、147082.93元。 审 判 长 段晓明 审 判 员 冯多祥 人民陪审员 王生文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五日 书 记 员 蔡之福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