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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鄂硚口执字第00016号

裁判日期: 2013-12-31

公开日期: 2014-06-24

案件名称

张怀英与喻启昌执行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4)鄂硚口执字第00016号申请执行人张怀英,女,1945年7月25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喻启昌,男,1946年8月21日出生,汉族。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3)鄂硚口民三初字第00382号民事调解书,于2013年12月31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喻启昌三日内履行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将武汉市硚口区崇仁下巷14号1栋2层(直NO.0038561,面积26.64平方米)房屋承租权变更登记在张怀英名下。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代理审判员  彭华勇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书记员文新宇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