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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烟民三初字第152号

裁判日期: 2013-12-31

公开日期: 2016-03-07

案件名称

香港配餐有限公司与烟台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烟台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香港配餐有限公司,烟台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案由

返还原物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2001年修订)》: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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