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安中民一终字第359号
裁判日期: 2013-12-31
公开日期: 2014-02-18
案件名称
郭明亮与李松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南省安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郭明亮,李松昌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
全文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安中民一终字第359号上诉人(原审被告)郭明亮,男,汉族,农民,1966年11月17日出生。委托代理人焦德琦,林州市姚村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松昌,男,汉族,农民,1972年6月14日出生。委托代理人张金生,安阳市北关区解放路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上诉人郭明亮因与被上诉人李松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2012)林姚民初字第23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查明,2012年9月29日,原告李松昌驾驶蒙A234**号自卸车(核定载质量为12400kg)在拉沥青时,将西丰加油站外的电线挂断,被告郭明亮将李松昌的自卸车扣留,后经中间人调解,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原告李松昌起诉至法院。庭审时,被告郭明亮表示因为原告李松昌未赔偿挂断电线造成的损失,现在不同意放车。原审认为,被告郭明亮将原告李松昌的自卸车扣留,侵犯了原告李松昌的财产所有权,被告应予返还。被告扣车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每天为:8小时×15公里/时×12.4吨×0.45元/吨公里×40%=267.84元,扣车损失的时间计算应从扣车之日起至放车之日止。被告辩称其并没有扣原告的车,系原告自行将车放到林州市三鑫公司院内,并提供三鑫公司证明,原告质证认为证据形式不合法,且内容不实,并非是原告自行将车放到该公司院内,对被告该辩称理由不予采纳。被告要求原告赔偿因挂断电线所造成的损失,与本案并非同一法律关系,经调解双方未能协商一致,被告可另行主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郭明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在十日内返还原告李松昌蒙A234**号自卸车并赔偿损失(自2012年9月29日起至还车之日止,按每天267.84元计算)。案件受理费600元,由被告负担。宣判后,郭明亮不服,上诉称:原审认定事实不清,2012年9月29日李松昌开车将郭明亮的加油总电源线路挂断,郭明亮要求赔偿,李松昌说其找地方放车,回去取钱,李松昌将车开走后没有回来,李松昌的车是自己找地方存放的,原审认定是郭明亮扣李松昌的车辆,认定错误;原审未查明李松昌的车辆是非法营运车辆,在异省偷机营运,李松昌不存在停运损失,一审开庭程序不合法,郭明亮在一审时是答辩兼反诉,判决书对郭明亮反诉请求未涉及,原审程序违法;二审应撤销原判,改判郭明亮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支持郭明亮的原审反诉请求,由李松昌承担原二审案件受理费。被上诉人李松昌答辩称原审判决正确,二审应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查明事实如下:二审庭审时,李松昌提供林州市姚村镇派出所接处警登记表及证人王俊锋证言,证明郭明亮扣车一事。郭明亮二审时提供2013年9月11日在林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查询的机动车信息单,显示本案诉争车辆蒙A234**号自卸车初次登记日期为2005年5月13日,该车有效期为2012年5月31日,车辆状态为注销,证明本案诉争车辆蒙A234**号自卸车登记手续在事发前已经注销,该车已不允许再上路行驶。李松昌在一审提供的该车营运手续也显示该车最后一次年检有效期截至2012年5月。其他事实与一审查明事实相一致。本院认为,李松昌提供的购车协议、车辆过户协议书、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接处警登记表、证人王俊锋证言与当事人陈述相互印证,可以证明郭明亮扣留李松昌所购蒙A234**号自卸车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郭明亮应当及时向李松昌返还该车辆。因郭明亮二审提供新证据,证明诉争营运车辆蒙A234**号自卸车在被郭明亮扣留前已经公安交管部门注销登记,属于禁止上路营运车辆,故李松昌主张的车辆被注销后的营运损失不应支持。本案应依法改判,驳回李松昌对车辆被郭明亮扣留期间营运损失的赔偿请求。原审审理程序合法,综上,对郭明亮上诉请求中的合理部分,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判决如下:一、撤销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2012)林姚民初字第234号民事判决;二、郭明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李松昌蒙A234**号自卸车;三、驳回李松昌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600元,由郭明亮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600元,由李松昌负担300元,郭明亮负担300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 判 长 段合林代理审判员 王书卿代理审判员 闫 海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书 记 员 林茂森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