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惠商初字第1359号
裁判日期: 2013-12-31
公开日期: 2014-11-25
案件名称
王佳与江苏国腾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无锡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佳,江苏国腾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案由
股东知情权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惠商初字第1359号原告王佳。被告江苏国腾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在审理原告王佳与被告江苏国腾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中,原告王佳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40元,由原告王佳负担。审 判 长 陶勇达人民陪审员 尤南兴人民陪审员 张 靖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书 记 员 王立丰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