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4)鄂蔡甸执字第00038号

裁判日期: 2013-12-31

公开日期: 2014-12-16

案件名称

毛桂芳与陈伟一审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4)鄂蔡甸执字第00038号申请执行人陈伟,男,1987年4月1日出生,汉族,务工,住湖北省汉川市马鞍乡甑山村陈家台19号,现住武汉市黄陂区汉口北市场佳瑞工业园麒麟床垫厂,公民身份号码为420984198704015659。被执行人毛桂芳,女,1973年6月28日出生,汉族,务工,住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司巷13号,公民身份号码为42012119730628004X。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鄂蔡甸民一初字第00111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本院执行过程中,被申请执行人已履行法定义务,故本案业已执行结束,特此通知。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执行员  孙利军书记员  陈 思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