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东岔民初字第0776号
裁判日期: 2013-12-30
公开日期: 2014-01-27
案件名称
王秀英与许建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如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如东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秀英,许建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不当得利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东岔民初字第0776号原告王秀英。被告许建。本院在审理原告王秀英与被告许建返还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王秀英经本院书面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叶德钧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书记员 於婷婷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