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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东岔民初字第0776号

裁判日期: 2013-12-30

公开日期: 2014-01-27

案件名称

王秀英与许建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如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如东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秀英,许建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不当得利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东岔民初字第0776号原告王秀英。被告许建。本院在审理原告王秀英与被告许建返还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王秀英经本院书面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叶德钧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书记员  於婷婷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